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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50498和ECE-R10标准的区别
发布时间:2015-05-13
EN50498 该标准以EN协调标准的方式规定了上述第一种认证形式(即CE自我宣告的形式),适用范围为2004/104/EC汽车EMC指令附录I中条款3.2.9定义的产品。如:车载充电器,车载冰箱,加热器,车载视听娱乐产品,车用的FM发射器等等,这类消费类汽车电器产品都可以通过CE认证的方式销往欧盟各国。这样,不但认证测试的流程可以完全本土化,而且相对e/Emark型式认证而言,费用大大降低,周期大大缩短,对于系列产品的申请和报备或证书内容的变更也会更适应市场需求。过去,对于消费类车载电子电气产品出口欧盟。
ECER10 该标准主要适用于汽车电子电器的测试标准。根据欧洲经济委员会法规【ECERegulation】的规定,为确保行车的安全及环境保护要求,凡是进入欧盟市场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包括与整车厂配套),都必须通过E-Mark相关测试与认证,并标贴E标志,欧盟各成员国海关才会予以放行、准许进入当地市场。同时,产品通过认证后可以更好的进入国际市场以及与整车厂配套。
Emark发证机构唯一为欧盟各成员国交通部,而CE-EN50498发证机构可为本土具有CNAS资质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