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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辆中安装 COVID-19 保护元件是否被视为改革?

发布时间:2021-06-04

安装临时且易于拆卸的元件以符合在 COVID-19 引起的健康危机期间采取的保护措施不被视为改革。在任何情况下,都应避免安装可能降低车辆交通安全条件的元件,例如限制或阻碍后视镜视野的元件、存在碎裂风险或由可能造成危险的刚性材料制成的元件在有影响的情况下。

根据皇家法令 866/2010,安装非临时且易于拆卸的元件将被视为一项改革,(航韵检测)。

在M2和M3类车辆中,此类元件必须符合《车辆改革手册》第一节改革规范 (CR) 8.30 制定的AR 中的技术安装要求:

  • 安装的保护元件不得妨碍或妨碍驾驶员对服务门、右后视镜和车辆前部区域的视野。不允许使用透光系数低于70%的“V”级后视镜,也不允许放置窗帘或其他妨碍驾驶员视线的元素。塑料材料必须是透明的。不允许使用玻璃或塑料以外的材料。
  • 如果保护元件是玻璃,它将根据联合国第 43 条规定被批准为安全玻璃的组件。
  • 当保护元件由塑料制成时,在 II 类和 III 类车辆中,必须根据UN 118 法规进行批准。
  • 如果驾驶员车门被宣布为紧急出口,则安装在驾驶位和乘客舱之间的任何装置都不会妨碍紧急出口功能。
  • 如果灭火器位于驾驶舱内,则旅客可以对其进行标记和取用,无需驾驶员干预。

在M1类车辆中,座椅间隔板的安装将根据CR 8.21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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