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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托车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换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2-28
来源: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各相关单位:
机动车轮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GB518-2020《摩托车轮胎》(下称“新版标准”)已于2020年12月24日发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代替GB518-2007(下称“旧版标准”)。为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 我中心现就摩托车轮胎产品强制性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明确如下:
一、 新申请认证的轮胎规格
企业在此通知发布之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可自愿选择采用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新版标准进行认证。
二、 对于2022年1月1日前已获证规格
认证委托人依据下述换版要求完成认证证书的换版工作:
1. 认证委托人可自2021年6月1日起按照新版标准要求提出标准换版。旧版标准认证证书应在新版标准正式实施后、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换发新的认证证书,逾期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暂停旧版标准认证证书。标准换版工作也可以随其他变更申请一起进行。
2. 由于新版标准的高速性能测试条件由M(包含)以上调整到J(包含)以上。根据实施细则7.1.1 型式试验方案的规定,轮胎最不利条件(简称TWC条件)速度符号为J,K,L的,需进行差异试验,按照如下方法进行:
a.轮胎最不利条件的速度符号高于M(包含)的,不需进行送样进行差异试验,每份证书提交一份企业按照新版标准测试的报告,完成换版工作。测试报告对应规格的速度符号应为J,K,L。在年度监督时优先考虑抽取速度级别为J,K,L的规格,以验证高速性能。
b.轮胎最不利条件的速度符号为J,K,L的,每张证书CQC会随机抽取一个规格样品按照新版标准要求补充差异试验,并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完成证书转换。如随其他变更申请一起进行,且变更涉及到速度符号为J,K,L的规格,需对新增规格选取一个样品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全项检测。其他形式的型式试验报告也可以代替差异试验。
c. 轮胎最不利条件的速度符号小于J(不含)的证书,不需进行差异实验。
三、 工厂检查
1. 初始工厂检查
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可自愿选择采用新版标准或旧版标准申请认证,对于采用新版标准申请认证的,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工厂检查。2022年1月1日起企业应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工厂检查。
2. 获证后监督检查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月1日期间,对于完成标准换版的企业,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工厂监督检查。未完成标准换版的企业,按照旧版标准进行工厂监督检查;2022年1月1日起,应按照新版标准进行工厂检查。如企业未完成换版工作,应按CQC相关作业指导书要求处理。在工厂检查时,应重点关注新旧标准的差异是否影响到企业产品。
四、 新版标准的实施过程的其他问题,按照TC14技术专家组会议纪要或技术决议执行。
五、 联系方式
张 鑫:010-83886424
赵 翔:010-83886423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