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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修订后执行要求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30
关于GB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修订后执行要求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15-05-13 来源: 访问次数: |
相关客户: 摩托车产品强制性认证所适用的国家标准GB 21861-201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已于2014年12月22日发布, 2015年3月1日实施。该标准删除了摩托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检验项目“车速表指示误差”和“整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的检验方法。为了保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有效实施,依据国家认监委TC12技术专家组《关于“车速表指示误差”和“整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的技术决议》(决议编号:TC122015001http://www.cnmtctj.com/xinwen/dongtai/2015-04-14/1635.html)的有关规定,现将强制性产品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方法 摩托车车速表指示误差检验可在滚筒式车速表检验台上进行,也可在道路上进行,检验方法如下: 1.车速表检验台检验方法 1.1 将车辆被测试车轮推上车速表检验台的前、后滚筒之间; 1.2 扶正方向把,启动夹紧装置夹紧非测试车轮,使被测车轮与滚筒成垂直状态; 1.3 启动电机逐渐加速,当车辆速度表指示值达到30km/h时,读取车速表检验台的车辆速度数值,数值在23.6km/h~30km/h时为合格; 2.道路检验方法 按照GB/T 5378-2008《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道路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测试车速选取30km/h,测试结果在23.6km/h~30km/h时为合格。 二、摩托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方法 摩托车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检验应采用屏幕法或前照灯检测仪进行。检验用场地应平整,屏幕与场地应垂直。被检验的摩托车应在空载、轮胎气压正常、乘坐一名驾驶员的条件下进行。 1.用屏幕法检验 将摩托车停置于屏幕前,并与屏幕垂直,使前照灯基准中心距屏幕10 m,用仪器在屏幕上测量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2.用前照灯检测仪检验 将被检验的摩托车按规定距离与前照灯检测仪对正,用前照灯检测仪测量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3.检验方法的选择 进行型式试验时,应采用屏幕法检验前照灯光束照射位置。 三、执行要求 2015年5月1日之前获证的摩托车产品不进行标准换版。 2015年5月1日之后新申请认证的摩托车产品应按上述技术决议执行。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2015年5月5日 |